释义 |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致人死亡的区别在于,根据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当时的客观情况,行为人对其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疏忽大意的心理导致了未能实际预见,因而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人对他人死亡的结果的发生不可能预见,也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但最后发生了他人死亡的后果的情形则属于意外事件。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认真结合行为人是否能够预见、是否应当预见、最后没有预见的原因等因素综合考察,从而才能得出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结论。而对于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预见能力,则需要根据客观情况加以判断,将行为人的认知水平与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相结合判断其能否预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