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出让、出租、划拨、转让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赋予他人使用的权利,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拥有使用和收益权;土地所有权则是指土地的归属权,即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等的权利。二者的权利内容和范围不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相对较为有限,而土地所有权人具有更广泛的权利。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将土地出租、出让、划拨、抵押等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赋予他人使用;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拥有使用和收益权。 2.《物权法》第十条 土地所有权人对所占有的土地,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人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得转让土地。 3.《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转让及以土地为基础的抵押权利。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权利内容以及权利范围的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