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可能在交通事故理赔案子中获得惩罚赔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一般包括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法律并未规定有惩罚赔款的概念。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负责事故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使用不合格产品等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赔偿方式和数额,但是不得免除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当事人自认为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而提出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法律并未规定交通事故理赔中存在惩罚赔款的概念,赔偿标准一般为财产损失、医疗费等。当事人若对认定事故责任存在异议,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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