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有拒捕情形的,人民警察对当事人可以采取警械制服嫌疑人,如果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七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