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企业破产法》和相关规定,我们罗列出以下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提交的材料内容。 1、破产清算申请书。 2、同意破产的股东会决议。 3、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支付情况。 6、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书并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9、企业债权清册,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债权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等。 10、企业债务清册,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债务发生时间等。 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担保事宜的主合同、从合同履行情况等材料。 12、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13、企业已发生的诉讼。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即申请破产的原因。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了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具备了破产的原因。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