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粤省事补办身份证流程 |
释义 | 粤省事补办身份证流程: 1、先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原先的身份证丢失作废,此举一般没有硬性要求; 2、到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出示户口薄,待窗口经办人员核准确认之后,即可拍照要收费进入补办程序。 首次申领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2、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打印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监护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当公民本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监护人不为户主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诸如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并与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本人现场合影存档,以保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身份的准确性。由于现场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故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允许由监护人代办,须本人和监护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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