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坚持最小化的原则。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举办会议或者其它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