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经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计算贷款额度时,由过去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