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大队有没有权利拘留 |
释义 | 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一、刑事传唤的审批权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传唤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传唤时间限制为多久 传唤时间限制包括: 1、一般在十二小时以内,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传唤上限在二十四小时的是针对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案情,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其住处进行讯问。 一、传唤的方式有两种: 1、书面传唤。公安机关传唤违法人员,使用传唤证传唤,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时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口头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人员或者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 二、传唤的特性包括: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需要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传唤;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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