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费用不存在支付上限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为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等,其中工伤医疗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所需的治疗费用。该条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存在支付上限。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以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基数提取,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管理费用。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政府也应当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充足,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纳入工伤保险的,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等。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方法和标准提取,并全部上缴国库,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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