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 |
释义 |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能转让。但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一、动产质押合同如何订立?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但书面形式的要求并不是质押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只具有证据效力。 二、股权转让完了多久可以质押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以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民法典房屋的使用权可否出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只有符合规定的动产和权利才能进行出质,因此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质,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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