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押金能退,定金不能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款的约束,即交付定金的人违约,收受人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收受人违约的,交付人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存款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履约保证,是单方面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如果收受人违约,只能退还原定金,不能双倍退还;如果付款人违约,收受人可能会以各种理由将定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金不具有押金的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