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代表法人利益,按照法人意志行使权利;法人是组织,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法律的定义,法人俗称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是公司的负责人,两者不同。根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成为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