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婚姻期间财产需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按共同共有标准判决。无效婚姻不享有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财产协商处理,法院按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导致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无效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我国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在处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时,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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