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带孕妇去医院被保时捷逼停,遇见恶意别车怎么办 |
释义 | 一、男子带孕妇去医院被保时捷逼停 4月5日有网友曝料:开车带孕妇妻子去医院路上,由于路口未让行保时捷,保时捷车主路怒,于是多次别车,双方停车争执数分钟。 根据视频当中的画面显示,男子带着孕妇去医院的途中,正在保持直行,而保时捷车主突然变道,从左侧向右侧挤了过来,从视频的画面当中来看,保时捷车主变道很突然,而且也没有打转向灯。 最后带着孕妇的男子停下车,两人发生了口角,带着孕妇的男子情绪很激动地问保时捷车主:你变道!你听我说,你知道你怎么开车的! 目前,双方在民警的调解下已经达成和解。 二、遇见恶意别车怎么办? 遇到恶意别车后,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报警处理。恶意别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在: 1、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3、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4、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三)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其他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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