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办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 |
释义 | 常见的财产分割有: (1)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2)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分割共同继承的遗产; (4)分割合伙财产; (5)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材料: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财产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产权凭证; (3)财产分割协议草本(公证处可以代为当事人起草); (4)其他有关材料,如分割财产的蓝图、分割财产的清单、财产分割方案等。 申办析产协议公证应注意: (1)协议应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签订,不能遗漏其他共有人; (2)协议中要注明共有财产的范围、种类名称、数量、质量、共有形式、价值和存在处所,有无共同的债务等; (3)分割财产数量、种类较多的,可用财产侵害清单详细列明各人分得的财产,该清单应当作为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一、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公证,是双方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商达成一致后的协议,为了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到公证处办理的财产公证。 使用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这个协议是离婚后自动生效的。不需要到公证处再办理公证手续。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在法官宣判判决书生效后,离婚审判过程中得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也是不需要再次去公证处办理的。 离婚双方当事人不论是协议离婚的还是诉讼离婚的,只要达成了离婚协议,并认同当中的离婚协议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存在或者质疑,就不需要再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了。因为离婚协议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 但是,有些时候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对方想临时变卦的,认为财产分割存在不合理的,或者是双方已经想要离婚,但是仍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还没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就要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了。 如果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需要由符合法律要求的离婚分割协议书,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就是各自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公证人要求的必要材料,到离婚当事人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同时,必须要两个当事人亲自办理,不能让他人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处受理后,公证人会就离婚协议内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所属或权利证明,查问两个当事人是否有存在欺骗或者是隐瞒或者误导的情况,当事人如实回答后,公证人会按法律要求向当事人告知法律的要求和义务和签订后产生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双方当事人在清楚明白后,配合公证人完成笔录和签名确认。就可以领取公证书。这份公证书就具有了法律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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