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和已批复的预算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然后进行采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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