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就有按揭的,离婚后,房子一般属于还是属于一方持有,不属于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且房子有了增值,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应核算后补偿给对方。如果房子的产权是共有权证,不管离婚时谁拿到房子,都要赔偿一半的房款给对方,这里的补偿指的是按当前市场的价格,扣除未偿贷款后的净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