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定西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如何办理 材料审核,身份证退还申请人; 查询公安部的出入境记录; 根据公安部的回复; 符合条件的转报省委统战部。 二、定西华侨回国定居落户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第十三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 第七条:“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收到县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审批。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数量较多的省、自治区,可以由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审批华侨回国定居申请。” 三、定西华侨回国定居落户的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