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被保释人的财产状况、案件情况、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交纳保证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逃跑、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之虞的,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羁押等强制措施。”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确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结合案件性质、被保释人社会危害性、保释人财产状况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因此,在确定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的数额时,需要考虑案件性质、被保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财产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保证取保候审的有效性和正常进行案件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