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缴纳起点是一千元,具体金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自行裁量。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批准。 保证金的收取和保管,则统一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