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三种情况,每种情况处理结果不同。一种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乘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再乘二。一种是根据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解除,即通常俗称的开除或解聘、辞退。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或补偿员工,但这种情形下需要严格满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应保留相应证据。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一般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在本公单位工作年限乘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另行支付一个月通知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上述标准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前提下,可双方自行约定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