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离婚流程及注意事项
释义
    二、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以免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三、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防止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情形。
    五、注意夫妻的共同债权、债务。
    六、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
    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八、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九、婚姻过错。若在婚姻关系存继期间,一方存在婚姻过错,这不但是法定离婚的事由,而且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十、离婚案件有时需要一个获取、固定证据的过程,这样才能达到你的诉讼目的。
    十一、我擅长离婚案件的处理,若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在本市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交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本。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对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