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数年可判定为已故 |
释义 | 宣告失踪几年后可以宣告死亡,但宣告死亡带来的法律后果与宣告失踪不同。宣告失踪仅影响财产管理,而宣告死亡则涉及人身关系的改变,尤其是配偶关系的消失。这引发了对宣告死亡制度的合理性的讨论。 法律分析 一、宣告失踪几年后可以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两年后可以宣告死亡,具体如下: 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范围完全相同。 4.法院的受理与宣告。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人的寻找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现存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归于消灭。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会产生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这主要包括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与其配偶之间婚姻关系消灭;他的继承人因此可以继承其遗产;受遗赠人可以取得遗赠等。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 宣告失踪制度仅仅带来了失踪人财产管理关系上的变化,而宣告死亡制度则不仅带来了财产关系的变化,更使特定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关系发生了变化。前列得以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中,因被申请人的死亡宣告引起人身关系变化的,主要是被申请人的配偶。依据《民法典》第51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以这一规定为前提,意味着可以由其他人决定被申请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的存续,这是明显不妥当的。 结语 宣告失踪后经过一定期间可以宣告死亡。宣告失踪需满足自然人失踪事实、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和法院受理与宣告等条件。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将消灭,包括婚姻关系的解除、遗产继承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在于前者只涉及财产管理关系的变化,而后者还涉及特定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关系变化。因此,由他人决定被申请人与配偶之间夫妻关系的存续是不妥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七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五条 【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第四条 对离休干部的管理,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易地安置的(包括军队已转地方的),由接受地区的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必要时可建立小型干部休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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