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征收办法院能受理吗 |
释义 | 一、拆迁民事纠纷法庭受理吗? 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庭受理拆迁民事纠纷后怎么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三、法庭受理拆迁民事纠纷后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四、法庭受理拆迁民事纠纷原告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 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 民事纠纷肯定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处理,但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法庭才能受理,如果起诉处理民事纠纷,但没有陈述清楚案件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庭不会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法庭会在7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五、石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六、征地补偿操作程序 (一)、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二)、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三)、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四)、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1)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号; (2)分类清点果树等附着物的数量,丈量树冠的直径; (3)根据果树的数量和图斑的面积,计算果树的密植度,确定补偿的方式,即按实际棵数补偿还是按亩补偿。 (4)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现场拍价,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并按规定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签名确认。 (5)组织人员将已清点登记的果树砍除或作出明显标志。 (五)、凡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的,将相关果园的位置、面积、图斑号和权利人姓名做成标牌在现场插示,由征地人员对现场进行录像存档。 (六)、征地人员按规定制作补偿登记表后,将一式三份的补偿表第三联现场交权利人,第二联交监督员,第一联在当天移交征地服务中心。 征收土的补偿费用是不可以低于没有补偿之前的生活水平,并且是先进行支付补偿费用,再开始对土地进行支配。补偿费用是根据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计算的,一般大城市的补偿费用是特别高的,大家不要进行对比。 该内容由 杨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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