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算债权 |
释义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属于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一旦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据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条款,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一、签订合同时定金是否能注明违约双倍赔偿 签订合同时定金是否能注明违约双倍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合同约定有定金条款的,适用双倍赔偿定金;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3、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不得主张支付违约金,并要求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而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应当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的价款或者收回。 二、定金为什么有上限定金与违约金为什么不能同时适用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一。 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所以二者不能并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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