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签订车辆质押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签车辆质押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1、签车辆质押合同如果是依法订立的,是合法的。签车辆质押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1)车辆质押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2)当事人签订车辆质押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4)车辆质押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一般包括的条款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和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2、反之,签车辆质押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如何解除质押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质押合同解除条件如下:1、质押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2、质押合同终止;3、债权人免除债务;4、法律终止或者当事人同意终止的其他情形,质押合同可以在约定或法定终止原因发生时解除;5、当主债权消灭或无效,或发生其他导致担保责任消灭的原因时,质押合同可以解除。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合同是否起效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主合同生效时,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即生效。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质押合同无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有效吗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要签订质押合同吗 要。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规定设定质权要签订质押合同吗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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