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返还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已履行的除无效部分,其他有效且应认可之前的履行;无效行为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需赔偿对方损失。 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处理如下: 1.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出卖人应该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应返还房屋。 2. 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但某些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并且之前的履行应该得到认可。 3. 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并且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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