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询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最新政策和相关资讯一网打尽 |
释义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确保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等的法定依据。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进行更名、分割、合并等变更操作。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要求进行查验,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事项,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并告知补正方法。 法律分析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在哪里查 房屋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1、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2、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吗 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农村房屋进行翻修、位置发生变化、或是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都可以进行更名。 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结语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村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重要程序。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确保登记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房屋确权后,若房屋所有人名字变化、房屋位置、面积发生变化,或者需要进行房屋更名、分割、合并等操作,均可进行相应的变更。农村房屋确权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等事务的法定依据,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办理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退回,并向当事人解释退件原因和补正要求。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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