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诸暨离婚律师: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条件 |
释义 | 绍兴诸暨离婚律师 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   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绍兴诸暨离婚律师解读: 对于无配偶者要收养的,且被收养人为异性子女的,则要有相应的双方的年龄差异的限制的。该条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才可以收养。 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防范一定程序上的首先风险,依法保护双方的法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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