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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绍兴诸暨离婚律师: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条件
释义
    绍兴诸暨离婚律师
    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   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绍兴诸暨离婚律师解读:
    对于无配偶者要收养的,且被收养人为异性子女的,则要有相应的双方的年龄差异的限制的。该条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才可以收养。
    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防范一定程序上的首先风险,依法保护双方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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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