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民事责任全部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也不能申请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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