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购房合同弄丢了应该怎样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丢失购房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购房合同未登记预售之前,如果没合同的,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2、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失去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将报纸带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后,如果买方丢失合同,除第二种情况办理的手续外,买方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存入银行质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