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六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分居半年不会自动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登记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二是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用判决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双方离婚。 一、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之间的区别如下: 1、离婚判决书由法院制作。离婚证书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一是司法判决,二是行政确认,体现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法律离婚方式。当然,这两种离婚在程序和法律条件上有很多不同; 2、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达成协议的,应当向法院起诉。法院需要调解处理离婚纠纷。如果调解失败,是否判决离婚取决于双方关系是否破裂; 3、有效的准予离婚判决和离婚证明可以合法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效果相同。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明。 二、结婚证撕了算不算离婚了 结婚证撕了不代表夫妻二人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要离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但是解除婚姻关系最终都是要看是否领取到了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一)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发完离婚证后才算是正式离婚,只撕掉结婚证是不能离婚的。 (二)二是诉讼离婚,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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