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已支付的定金或押金,法律规定了一些处理方式。首先,如果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卖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价款等条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买家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其次,如果买家违约,卖家可以将定金或押金视为违约金,扣除相应金额后应当将余款退还买家。最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约定将定金或押金作为最终支付款项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买卖合同的订立,当事人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定金,对方接受定金后,买卖合同成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买受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定金,在卖方返还同等金额的同时,可以不予返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卖方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违约金的部分支付或者不予返还。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超过部分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