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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能否不交物业费
释义
    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未交房的业主不必交物业费。即使业主未实际居住,物业公司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若房屋尚未交付,业主不需要支付物业费,而是由建设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未交房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会提供物业服务,因此业主不能以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且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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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