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范围的具体规定 |
释义 | 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得到的物质、平面印刷品设计。违反法律、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也不授予专利权。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也不授予专利权。 法律分析 关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这一问题,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学发现; 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拓展延伸 专利权范围的限制与适用条件 专利权范围的限制与适用条件是指在专利法律体系下,对专利权的行使所受到的一系列限制和约束。专利权的范围受到专利法律的规定,通常包括发明的技术特征、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外观设计的审美特征。然而,专利权并非绝对的,它受到一些限制,如公共利益、道德原则和公共秩序等。此外,专利权的适用条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如创造性、新颖性和工业适用性等。这些限制和条件的存在旨在平衡创新者的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保护创新的同时促进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 结语 专利法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平面印刷品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然而,对动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此外,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也不授予专利权。同时,中国完成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需要事先进行保密审查,违反规定的将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权范围的限制与适用条件旨在平衡创新者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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