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犯罪人如何配合律师,刑事案件律师怎么做 |
释义 | 刑事犯罪可以做律师吗 刑事犯罪可以做律师吗?行为人和被告人要在刑事法律领域谋取个人私利,律师作为诉讼参与人,是企业行为与个人无关,这样是有违职业操守的。因此律师不能够以某种方式谋取私利,诉讼律师的职业操守依然是律师的职业操守。律师不能以“给刑事犯罪辩护”的方式表达诉讼意图。尽管本文系统阐述法律关系的内在行为规律及律师的诉讼职业操守,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本文仍然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传播。对于刑事辩护来说,是否给人辩护无非是律师与被告人达成和解或者刑事处罚之情。 从现实意义上讲,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刑事处罚,在某种意义上都意味着无法给被告人实质上的利益。从刑事辩护律师的角度来看,诉讼律师是起着法律传播和确权的职能,这显然不能够给被告人的利益造成实质上的损害。所以我们可以理解律师只能不得以“其他不得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参与、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以其他方式谋取利益”为由辩护。 对于具体的刑事案件来说,我们不妨假设律师已经付诸了劳动,那么如果判处其刑事惩戒刑的不利后果,律师可以免除其在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律师无权“通过诉讼服务实现不利的社会后果”。我们在近年来详细指导的死刑的辩护,和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的义务被对象是被害人、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在该法律关系中已经缺少或不得占有该法律关系实体权利的成年人。法律援助义务中的死刑辩护也是如此。 对于刑事被告人,现有的法律法规、刑法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规定等等,都不允许律师在案件中提供诉讼服务。因此说律师的诉讼行为依然是个人行为,不可以对于同案被告人实施诉讼上的迫害。从纯粹法律意义上讲,律师不能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提供辩护,也不应该“先诉状再取证”、“也不能以被告人身份取得当事人已经被指控的全部财产”。但是,如果是一位想要了解案情的刑事辩护律师,我们并不反对其通过同案被告人就同案被告人有关案件的行为进行了解,形成对一起案件的掌握,但是这显然违反了辩护律师的职业操守。比如,被告人在不知晓他人的财产所在地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诉讼律师实施对被告人财产明显异于常人的照顾,这就构成违反辩护律师的职业操守。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了应对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的指定地点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可以安排中心的律师提供辩护。而对于一些涉及非紧急案件的刑事案件,如果涉及当事人无法当场判断有无罪的刑事案件,或者一些重要的财产方面的案件,已经证据不足以决定该案是否合法的刑事案件,那么我们应该。 如何做刑事律师 如何做刑事律师并非一件易事,至少对非法本的人来说并不容易。中国人大报曾经说过,“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如何做刑事辩护,而是不会做刑事辩护的没有资格去学法律”。实际上,学习刑事法律是任何一个刑事律师必备的基本功。无论学过多少个专业的法律科目,通过律师考试,有完整刑事法律人格才可能开始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这个道理,绝大多数人都懂,可是每年从律师行业中走出来的精英却不多。 我见过很多优秀的精英,有商业界律师也有学术界辩手,但他们之所以能做到学术上的佼佼者,精英中的精英,在于对刑事诉讼制度的了解和精通。因此刑事律师应该系统精通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可能影响之大深刻认识到位,这方面我说说三个方面。第一,对《刑法》的精通,这个很好理解,法律也不可能自创一套新的刑事法律的;第二,能熟练的掌握各种罪名或者是概念,除去证据规则之外,尽量细分到可以在不同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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