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函是律师在接受其委托人的委托后,对相关事实进行披露、评估,然后提出要求以解决案件,再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出的专业性法律文书。律师函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强制效力,但由于律师的特殊地位,律师函不能与普通商务信函相比,收到律师函的人应引起重视,一定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量,这样才有利于自我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基于对方的违约行为而行使解除权的权利及相关程序,通过制发律师函可以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