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务受贿的本质是商事交易与财物的非法交换
释义
    作为业务受贿罪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规定在刑法典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通说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但是,依一般法律观,管理是一种纵向的以命令与服从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具有公法的性质。从这个意义说,刑法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列入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并不科学,因为前两者并不存在管理的确定内容,而后两者确立的法律秩序可以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予以变更。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业务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
    由于公司权力主要是一种商事交易决定权,因而业务受贿就表现为一种商事交易与财物的非法交换。商事交易与财物的非法交换可能产生三种结果:1.受贿人实施的商事交易损害了所在公司的利益;2.受贿人实施的商事交易损害了他人的利益;3.受贿人实施的商事交易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在第一种情况下,受贿人所在公司是直接受害人;在第二种情况下,受贿人所在公司是间接受害人,因为它必须对他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在前两种情形下,刑法应该制裁这种业务贿赂行为,但刑法制裁这种业务贿赂行为的理由绝不是所谓的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或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而是其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尽管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即使受贿人实施的商事交易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其受贿行为亦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在受贿人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刑法制裁这种受贿行为是值得质疑的。从刑法的保障性和谦抑性讲,除非这种贿赂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市场公序良俗的侵害,否则刑法就不能介入。显然,要论证这种没有损害任何人利益的贿赂行为侵害了市场的公序良俗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业务受贿作为商事交易与财物的非法交换,其危害的实质不在于妨害了对公司的管理秩序,而在于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刑法制裁这种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司的财产权。换句话说,业务受贿罪所保护的法益其实就是公司的财产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