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 |
释义 | 首先,被打致受伤,受害人索赔时可以主张以下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误工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被人打致受伤后,受伤情况较为严重的,受害人要及时去医院接受治疗,做过全身检查后,要追究对方的责任的,那么还要向警方申请伤残鉴定,如果经鉴定后为轻伤以上伤害,那么,加害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届时,受害人主张赔偿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如果对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加害人不肯赔偿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并且,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所以,一旦双方因为赔偿产生纠纷的,建议要及时去起诉处理,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一、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诉讼请求金额怎么定 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时,可以依据造成的伤害情况,结婚治疗产生的实际费用,确定诉讼请求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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