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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还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吗,2,我老公和我离婚后,退出共同申请人,他能买房吗?
释义
    可以。但前提是,当事人离婚后,还需要符合公租房居住条件的保障对象,才可以续租公租房。1、如果是一方婚前承租,则一般由婚前申请获得的一方继续承租;2、如果是婚后共同承租,由双方协商,由某一方继续享有承租权并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23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能住多久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房产证名字我老公的名字,加上他女儿,我加上需要她们同意吗?
    可以的,加名字是个人意愿,只要不是被胁迫或者用法律禁止的行为逼迫加名字都是可以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买房交了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两年前离婚了,当时房子没有房产证,签了一个离婚协议,现在房子办理房产证,我怕影响他以后买房子?
    可以。现在很多夫妻都是两个子女,而住房呢,只有一套,这种情况下,就会考虑到上面的问题,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两个孩子的名字?答案是:可以,但是夫妻两人需要商一致,约定各共有人具体的房屋份额。因为两个孩子是非夫妻关系,按照法律要求,必须是为按份共有,需要协商注明两人各自占比多少,也就跟股份制是一样的意思。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款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同时,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说,如果写上两个孩子的名字,也必须明确各自占多数份额,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在房产证上,写上孩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屋的产权比例,会给一部分到孩子这一边,所以说,需要好好去考虑这个问题,毕竟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如何做到公平公正,是父母们需要把握好的一个关键点。
    买的房子,延迟一年交房,想退房,已经还了三年的贷款了,所以,我想问下,退房,这些钱可以退回来吗?
    通常情况下房子还贷一年能否退房主要取决于退房情况,并非用户想退房就能退房成功的,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可以申请退房;2.开放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购房者的,可以申请退房;3.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4.商品房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5.开放商逾期交房,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只要满足以上这些条件,购房人就可以申请退房。但是在购房者要求退房时,若是已经居住一段时间了,那么在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是需要由购房者来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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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