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钱能够起诉股东吗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如果公司欠钱的情况下,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可以对公司和股东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公司欠钱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权利逃避债务,可以起诉公司和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拓展延伸 追讨欠款:股东责任与法律救济 在公司欠钱的情况下,股东的责任与法律救济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承担有限责任。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自行偿还,而不是由股东个人承担。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会被追究责任,例如在公司破产或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股东可以寻求法律救济,例如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债务或寻求赔偿。但是,股东起诉公司或其他股东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因此,在追讨欠款时,股东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救济的适用性。 结语 在公司欠债的情况下,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权利逃避债务是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可以通过起诉状书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并由法院记录。在追讨欠款时,股东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和法律救济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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