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除名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1、离婚后房产除名要办理的手续是:当事人依法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裁判)、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等材料,共同前往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除名登记。经依法查证属实的,核准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一、诉讼离婚方式下离婚房产除名怎么办理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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