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公开、公平、诚信地组织招标活动,如因不正当行为导致招标失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正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竞争、造假、违法限制竞争等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开、公平、诚信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必须遵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干扰市场自由竞争秩序,取得不正当利益,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有不正当行为导致招标失败,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