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招标单位因不正当行为导致招标失败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公开、公平、诚信地组织招标活动,如因不正当行为导致招标失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正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竞争、造假、违法限制竞争等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开、公平、诚信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必须遵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干扰市场自由竞争秩序,取得不正当利益,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有不正当行为导致招标失败,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6: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