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一、北京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5、《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6、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7、房屋已拆迁的,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8、北京廉租房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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