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当事人委托价格鉴定,应当向鉴定机构递交鉴定委托书 |
释义 |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委托人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2、委托鉴定标的物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来源与购置(获取)时间、地点等; 3、委托鉴定的理由和要求; 4、委托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鉴定委托书应当附有鉴定标的物的产权、技术标准等有关资料。 一、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伤残鉴定的程序,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到鉴定机构申请,经过核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机构做出受理的决定,然后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并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开始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无误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涉及材料一般有: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司法鉴定申请没有鉴定机关能做怎么办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1、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2、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3、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三、司法上苏州亲子鉴定费用是多少 进行司法亲子鉴定时,怎样收取费用应该由鉴定机构与申请人协商,协商达成意见的在司法鉴定委托书在载明。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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