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工资损失的离职补偿是否可以免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工伤补偿金免税,但对于工伤造成的工资损失补偿金是否免税,法律上并没有特别规定。不过,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职工因工伤导致工资收入减少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等,而这些待遇均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范围。 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十四条: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交通费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工伤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工伤导致工资收入减少的,在工伤治疗期内,应当按照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给予失业保险待遇。治疗期满仍未痊愈的,按照规定办理伤残鉴定并给予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给予伤残或者死亡补助。 3.《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待遇中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交通费和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总结:虽然法律文本中没有明确规定工伤工资损失的离职补偿免税,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给予职工的工伤待遇(如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等)均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范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工伤工资损失的离职补偿也有可能被视为工伤待遇而被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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