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 房产税 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2、一般一年分再次交纳:5月份交上半年;10月份交下半年的; 3、分录: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借:应交税金-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 房产税 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