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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家露台搭建阳光房,城管能否拆卸?
释义
    阳光房是否可以被城管拆除取决于是否经过审批建造。如果经过审批建造,不属于违章建筑,城管无权拆除;如果未经审批建造,属于违章建筑,城管有权依法拆除。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包括未获得许可证、擅自改变规划、改变使用性质、临时建筑超期未拆除、通过伪造材料骗取许可证等。对于违章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或拆除。
    法律分析
    自家露台搭建阳光房城管是否可以拆除。如果此阳光房的建造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此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城管就没有权利拆除。但如果没有经过审批建造的,就属于违章建筑,城管是可以依法拆除的。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那么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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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结语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座阳光房的建造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那么它不属于违章建筑,城管无权拆除。然而,如果阳光房没有经过审批建造,就属于违章建筑,城管有权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包括:未经许可证建造、擅自改变规划、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临时建筑超期未拆除、通过伪造材料获得许可证建造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章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限期拆除等处罚措施。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十六条 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规划保留区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应当公告。
    前款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前款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防洪规划确定的扩大或者开辟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核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水利、土地、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防沙治沙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防沙治沙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防沙治沙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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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