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包括:1.未按合同约定存储物品需支付赔偿;2.保管不善导致物品损失需支付赔偿;3.未及时通知存货人变更保管条件导致物品损失需支付赔偿。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包括: 1、保管人应在验收仓储物后,若在仓储期间发现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则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在仓储期间,若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仓储物毁损或灭失,则保管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若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导致仓储物毁损或灭失,则保管人应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